科学发展观的逻辑内涵-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科研成果

您的位置:首页 - 科研资讯 - 科研成果
科学发展观的逻辑内涵
发布时间:2007-09-28         来源:信息中心    访问量:6509次  分享到:

胡锦涛同志在“6•25”讲话中表明,“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重要表述作为党在新时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总体高度概括,既指明了科学发展观的直接理论来源,以及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原则,又阐明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实践道路及实践本质。同时,这种表述不仅内在地蕴含着党中央对科学发展观逻辑内涵的深刻理解,而且包含着党中央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基本规定和总体路线、方针的科学把握。本文仅就科学发展观的科学逻辑内涵略表浅见。 

科学发展观作为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本身包含着一系列科学逻辑内涵及规定。胡锦涛同志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种表述,不仅第一次从科学发展观这一特殊的科学社会主义观所包含的普遍本质,本体论基础,特殊本质和特殊的实践方法论上,揭示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逻辑内涵及规定,而且在这四个方面的科学统一中,映现了这些规定的科学逻辑关系。其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发展作为最普遍的运动,是整个物质世界的总体本质;发展作为一种特殊的运动,作为实践,是人的生活世界的总体本质,是唯物史观的普遍本质,它作为人的活动,作为创造、生成、改革(包括革命),既寓于各个特殊社会生活形态的特殊本质之中,也寓于人的生活世界的一切个别形态的个别本质之中,因此,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就在于表明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体系中的一种个别世界观,包含着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普遍本质,以及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观的普遍的特殊的本质,或者说,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普遍本质为内在逻辑前提的。其二,唯物史观作为唯社会生活史观,是以人的生活为本体并以实践为基本属性的科学历史观,一方面,以人的生活为本原,既观念地表明了作为人的生活世界本身的原基及唯物史观的特殊的物质本体论基础,又表明了实践这一人的生活世界固有的普遍本质基础,实践原则及实践主旨。也即是说,以人的生活为本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实践论的基础,是人类的实践之本。另一方面,以人的生活为本也是唯物史观价值观的基本原则,它反映了人类实践活动的总体价值基础、价值本质、价值目标和取向。因此,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既表明了以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为主体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生活,是科学发展观的本体论基础,又表明了作为整个社会主义社会生活的人的生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之本和价值观之本。其三,科学发展观在其特殊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的和谐发展观,这种和谐发展就在于不断使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达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全面发展在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的相互促进,在于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各子系统协调共进,在于一切实践主客体因素间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在于通过“五个统筹”以达到总体和谐;而可持续发展则在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于通过环保经济和循环经济使自然资源得到科学开发和永续利用。可见,无论是全面协调发展,还是可持续发展,其实践的本质皆在于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创造社会和谐。因此,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彰显了科学发展观的特殊本质规定。其四,唯物史观实践方法作为人的生活世界实践本质的方法形态,作为社会生活发展规律的观念的理论形式表现,既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这一实践主体从事实践活动的主观“行为样式”,又是其从事实践活动的客观行动方式,是其主观“行为样式”与客观行动方式的统一。这种统一不仅在于科学的实践方法以社会生活生成和发展的内在实践规律为根据,而且在于实践主体对社会生活实践本质及规律的科学把握,在于实践主体以这种科学把握为前提而对社会生活的发展道路加以自在自为的控制,在于实践主体自觉的能动的创造作为社会生活本质的实践关系状态,即实践模式。因此,把“统筹兼顾”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一方面既是对毛泽东统筹兼顾原则的继承,又是对邓小平实践方法论的丰富和发展。另一方面表明我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成及发展规律,以及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科学把握,或者说,把“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表明党以科学的方法形态把握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实践本质。概言之,“第一要义”是讲科学发展观的普遍本质,“核心”是讲科学发展观的本体论、实践论、价值论的基础,而“基本要求”是讲科学发展观的特殊本质规定,“根本方法”作为实践方法,则是讲以科学的方法形态来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体实践本质,自觉的能动的创建社会主义的和谐实践模式,并在实践中使其达到科学发展。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作为上述四个方面的科学统一,就在于它本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生活观、实践观和价值观的内在科学逻辑统一。 

科学发展观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在逻辑统一,以科学的逻辑和根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本性,彰显了自身的科学规定。这种科学规定不仅决定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即“始终坚持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而且决定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应遵循的主要原则,那即是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

(作者: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副研究员  权文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