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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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1         来源:科研管理处     访问量:5399次  分享到:

各研究所及相关部门:

    根据陕社科联〔2013〕21号《关于受理参评成果的通知》要求,为了做好我院参加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我院研究人员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要求:1、一项成果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3、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4、申报者填写《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申报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受理单位〔论文和调研报告需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著作需三本;学术译著(文)需附原著(文);出版的外文专著需附中文摘要,发表的外文论文需附中文翻译〕;5、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保留一套原始件,其余均应覆盖申报人姓名或能识别申报人身份的信息。

    三、缴费标准:论文和调研报告每篇200元;著作每本400元〔三册以上(含三册)的多卷本,评审费为400元×册数×1/2〕。

    四、申报、集中受理时间:请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7日之间将下列材料报送到科研处:(1)申报成果;(2)相关证明材料;(3)《申报表》(含电子版);(4)评审费。

    联 系 人:赵广科

    联系电话:029-85428387

    电子邮箱:kyglc@126.com

    五、材料下载:

  评奖相关材料.rar

    请各研究所及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广泛宣传,及时了解评奖信息,积极参与申报工作。科研处将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初审。 


 科研管理处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