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的契约-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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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契约
发布时间:2014-06-16         来源:贺志强    访问量:8118次  分享到:

1935年冬的一天,纽约市一个贫民区的法庭上,原告是一名面包房的老板,被告是一位白发苍苍、衣衫褴褛的老太婆。


法官审问:“被告,你是否偷了面包房的面包?”


老太太颤巍巍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确实偷了面包房的面包。”


法官又问:“你盗窃的动机是什么?是因为饥饿吗?”


“是的。”老太太怯生生地回答,“我是饥饿难忍,可是我更需要面包喂养我那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他们已经多日没吃东西了,我不能看着他们活活被饿死,他们还都是孩子呀!”


此时,法庭一片愕然。


法官接着问:“被告,你承认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吗?”


老太太说:“我承认自己已经犯了法。”


停了片刻,法官敲了下木槌,站起来严肃地说道:“肃静,现在我宣布判决。被告盗窃罪成立,她将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处以10美元的罚金,二是处以10天的拘役。请被告回答。”


老太太非常为难地说:“法官大人,我犯了法,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我能拿出10美元,就不会去偷面包,我倒是愿意接受10天的拘役,可是我那三个小孙子谁来照顾呢?”


这下,听众哗然起来,突然旁听席上站起来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说道:“老太太,请你还是选择10美元罚金的判决吧!”接着他从自己口袋掏出10美元,放进帽子,然后转向所有听众说:“各位,我是现任市长拉瓜地亚。现在请诸位每人交出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人先是一阵惊讶、沉默,接着纷纷拿出钱投进他的帽子,连法官也不例外,除10美元罚金外,其余钱都送给了老太太。


审判已经结束,但却给人们留下了一个值得永远思考的命题。事实上,人类自诞生以来,不仅生存于物质约定的环境之中,而且还生存于精神约定的环境之中。任何个体都并非孤立存在,人的一生,是带着契约来到这个世界的,一生下来就意味着他已经和外界订下了千丝万缕和终生不解的契约:物质利益的来往,有法律的契约;行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约。


善,不仅仅是一种与行行色色的恶相对立的品质,还是一种精神的契约。


德国新教牧师马丁•尼英拉曾在犹太人被屠杀纪念碑上刻下了这样一首短诗:


在德国,最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因为我是新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


这正是背弃精神契约的最终结局,也是为冷漠付出的应有代价。人心只有向善,才能被阳光照耀,所以善的契约才在世界上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