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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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
发布时间:2014-06-30         来源:三秦都市报    访问量:8721次  分享到:

■之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参加新农保,何时办理衔接手续


■居保转职保,办理相关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7月1日,备受关注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首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居保)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简称职保)之间可以转移衔接。届时,我省(陕西)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


据省人社厅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省参加职保的人员达到684.51万人,参加居保的参保人数达到1704.87万人。


在实际生活中,职保养老金远远高于居保,例如我省目前职保养老金平均在2000多元,而居保养老金,根据目前的政策,以保障水平高的西安为例,目前西安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其他各市最低不低于60元。


一名参保者,之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参加新农保,何时办理衔接手续?据介绍,跨制度衔接的时点是在参保者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如果是男性,目前为60岁。


养老保险衔接制度的出发点是,当一个人参加过多种养老保险制度时,尽可能将其引导到能够领取较高待遇的制度。如果参保者到了60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还不够15年的话,那么就应该把他的关系在新农保里面进行结算,同时把职工养老保险里参保年限里面的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及利息全部转移到新农保的个人账户里面,再计算待遇。


如果参保者已经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满15年了,到60岁结算时,会把在农村参加新农保期间缴纳的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到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里。


居保转职保,办理相关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参保者要向领取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然后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办理。


职保转居保,同样要填写申请表,出示社保卡或者居民身份证,同时还要出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缴费凭证。


有了参保凭证,参保者在办理结算时,社保机构除了结算居民养老保险本身应该领取的待遇外,还要凭此凭证把职工养老保险的权益加上去。


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将通过参保凭证与对应的社保机构进行联系,获得参保者更加具体的参保资料,继而把权益累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