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公布29个厅局机构改革方案 新设大气办治霾-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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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布29个厅局机构改革方案 新设大气办治霾
发布时间:2014-07-10         来源:华商报    访问量:11098次  分享到:

昨日,陕西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省23个厅局机构改革“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加上7日公布的,两次一共公布了29个厅局的机构改革方案。


华商报记者梳理发现,在29个厅局中,有10个正厅级建制的厅局在此次改革中需要减少领导职数,累计将减少16个副厅(局)长职数。


其中省林业厅将减少4个专职副厅长;省国土厅将减少2个专职副厅长,省质监局将减少2名专职副局长,省国资委将减少2名专职副书记;省农业厅、省环保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省司法厅等6个厅都将分别减少1名。


此外,省监狱管理局、省公务员局、省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局等部门因是副厅级建制,其副职领导通常为正处级,因此无法统计在内。


削减编制


省林业厅:减4名副厅长职数


省林业厅将原来的人事处和科教外事处合并为人事教育处,减少了一个处室;厅机关行政编制设76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工程师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数1名)。不过该厅官网显示,目前该厅除1名厅长外,有8名副厅长,这意味着此次改革中将减少4名副厅长职数。


省国资委:减2名副书记职数


省国资委设内设机构13个,数量维持不变。机关行政编制104名。其中要求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1名(由1名副书记兼任),主任1名、副主任4名。省国有企业监事会行政编制28名。其中:监事会主席(副厅级)编制10名。


而据官方公布的资料,省国资委现职副书记有4人;纪委书记单设;监事会主席现有11人。相比之下,将减少2名副书记职数。


省商务厅:减1名副厅长职数


省商务厅本次改革变动较大,内设机构由20个减少到19个。其中,综合处和政策法规处职能合并。原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分离成两个处室。原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划归对外贸易处管理。取消会展业发展管理处,将该处涉及的培育会展企业等工作职能,划归商贸服务业处管理。


本次核准厅机关行政编制142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5名。目前,该厅厅领导班子为1正6副,意味着将减少1名副厅长。原机关行政编制164人,本次缩减为142名,相比之下将减少编制22名。


省国土厅:减2名副厅长职数


省国土资源厅机关行政编制98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工程师、总规划师各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3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据其官网显示,现有1名正厅长,6名副厅长(其中1名兼地勘办主任),这意味着将减少2名副厅长职数。另据其今年部门预算显示,该厅有行政编制113人,此次将减少15名行政编制。


省农业厅:减1名副厅长职数


省农业厅机关行政编制92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总农艺师1名(副厅级),总经济师1名(副厅级,兼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35名(含畜牧兽医局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据其官网显示,该局现有1名正厅长,5名副厅长,这意味着将减少1名副厅长职数。


省质监局:减2名副局长职数


减少1个内设机构,将原离退处并入人事处。机关行政编制7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总检验师各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目前其官网显示现有6名副局长,对比之下需减少2名副局长职数。


省国防科工办:编制减9人


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将设7个内设机构(含党委机构)。机关行政编制56名。其中:党委书记、主任1名(副厅级),副书记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正处级);纪委书记1名(正处级),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


据了解,目前该办有行政编制65人,实有在职人员68人。


省法制办:编制减7人


内设机构减少一个,将原社会法制处与经济法制处整合为经济社会立法处,调整为7个。规定省法制办机关行政编制4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对照其2014年部门预算,行政编制将减少7名。


省文物局:编制减6人


人员方面,规定设机关行政编制4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据该局今年部门预算显示,现有行政编制55名,对比之下,将减少6名。


内设机构减少1个,取消了政策法规处,将其职能并入其他处室,将原外事处更名为文物交流合作处。将全省群众文物保护员的发证及备案等多项职责下放。


机构设置


省环保厅新设“大气办”


本次“三定”,省环保厅设置13个内设机构和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职责,划归厅办公室管理。


据介绍,本次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为新增设机构。此前,我省在省环保厅临时设置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此次新组建大气办,主任按副厅级配置,将成为常设机构。据悉,此举系为更有效地对关中大气污染进行防治和管控,推进治污降霾工作实施。


另外,省环保厅还将加挂省核安全局牌子,在核安全管理上,以省核安全局名义行使职权,重点对核辐射实现安全监管。


省教育厅设省高等教育局


省教育厅也将部分处室进行整合,成立省高等教育局,下设5个处室,包括高等教育处、科学技术处、高校学生工作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审计处。目前省高教局局长由省教育厅厅长李兴旺兼任。整个厅改为由15个内设机构和省高等教育局组成。


省物价局设反价格垄断分局


规定将原有的办公室、综合法规处、商品价格处、行政事业收费处、服务业收费处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调整为办公室、综合调控处、商品价格处、服务业价格处和收费管理处。新设立反价格垄断分局,据悉,省物价局自2008年就开始筹备设立反价格垄断分局,目前由该局局长白竹兰兼任反价格垄断分局局长。


省交通厅新设铁路民航邮政处


省交通厅设11个内设机构和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内设机构数量不变,职能优化。


成立财务审计处,整合原财务与收费管理处、审计处两个处室职能。整合原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公路管理处职能,成立建设管理处和路网管理处。将原道路运输和客运管理处变更为运输处,原科技教育处变更为科技处。新成立铁路民航邮政处。


省国土厅新增统一征地管理处


将省国土厅的内设机构规定为14个,其中将原调控和监测处取消调整,新增统一征地管理处,其职能包括协调处理用地双方权益争议,组织统一征地项目补偿资金,监督规范各市区的统一征地工作。据悉,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区域间重点建设项目统一征地拆迁需求逐渐增多,该处室的成立有助于协调不同区域之间的统一规范征地。


省司法厅新设社区矫正管理处


省司法厅设9个内设机构和政治(警务)部、省戒毒管理局。取消了全省劳动教养管理工作的职责,重点对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管理。


与原来机构设置相比,新增加1个处为社区矫正管理处。主要职能为: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指导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解决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

职能变化


省工商局:下放企业登记管辖权限


取消基层工作处,其职能并入其他处室。该局人员编制略有削减,设行政编制10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


此次改革中,省工商局已经下放了企业登记管辖权限,除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外,一般企业在所在地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即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测、预警等职责也被取消,由省食药监局承担。


省财政厅:取消教育、文化专项经费审批


省财政厅变化不大,规定厅机关行政编制273名。


转变职能,其中取消教育、科技、文化专项经费的审批,并对省财政厅在加强透明、高效的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和建设公平统一的地方税收体系等职责提出了加强的要求。


省水利厅:加强保障城乡供水安全职责


省水利厅内设机构减少1个,取消安全监督处,其职能并入其他处室。职能方面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