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建议-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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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5-04-28         来源:中国智库    访问量:4663次  分享到:

要实现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目标和新的发展目标,就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智库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动党政军智库、社科院智库、高校智库以及民间智库多元有序发展,持续提升各类智库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最终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鲜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

一是要尊重智库发展规律,明确合理分工与定位,促进各类智库合理有序有效发展。其中,党政军智库应主要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着眼于各类短平快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确定选题方向,组织社会各界力量进行系统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研究成果转化,尽可能做到科研成果转化为政府政策和建议;高校智库应发挥人才和多科学优势,在奠定坚实基础理论基础上,瞄准国际前沿性、战略性的课题开展深入系统研究,为党和政府提供重大基础性、理论性、前瞻性的决策咨询服务;社科院智库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紧扣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或者从地方视角出发,发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优势和理论分析工具优势,为党和政府提供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世情、国情、省情或市情调研信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战略性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建议;民间智库应发挥其灵活多样的机制和优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和科技创新活动,发挥智库的创新引领作用。

二是要重视对政策形成过程的研究,及时有效地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智库要从自身特点与优势出发,选择在政策形成的不同阶段,即制策、选策、施策和评策四个阶段,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及时有效地发挥各种不同影响力(决策影响力、学术影响力、公众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等),在政策窗口期内,策略性地有所强化与侧重,不失时机地向决策部门、公众或国际社会推送自己的制策观点。

三是要正确处理独立性和影响力之间的关系,确保研究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独立性并不代表智库不能有倾向性的政策主张,而是指智库不能通过影响和改变公共政策使自己从中受益。保持独立性对于提升智库影响力具有正向作用。中国智库必须独立研究,客观表达自己的政策主张和资政建言。

四是要顺应智库发展规律,深化改革创新智库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根据智库发展的内在规律和要求,深化科研考核评价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突出决策影响力的前提下,倡导兼容并蓄的科研考核办法,反对单一标准的简单量化考核办法;深化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形成有利于智库建设和发展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把人力资本作为智库经费资源配置的第一要素,解开传统报销制度对科研活力的禁锢与束缚,鼓励多元化筹措经费来源、灵活性人员组织配备;深化科研项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创新和完善研究选题、立项以及研究过程跟踪机制、成果质量评审机制,以及智库影响力渠道营销机制,形成灵活多样的管理机制和方式,激发智库的潜在活力和动力。

五是要坚持开放性、国际性和全球化理念,加强智库合作交流,把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在国际化和全球化竞争中提升中国智库竞争力。国外的著名智库为了确立自身对全球的国际问题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大都采取开放政策,坚持国际化经营、国际化研究、国际化交流的发展理念。中国智库也要擅于运用智库内外资源甚至国内外资源,推动智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如智库联盟、智库论坛和智库人员培训等。在国际对话与交流中持续提升中国智库的前沿性、战略性眼光和原创性能力,从而提高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国际化水平。

六是要创新科研手段和方法,提高研究成果向决策咨询的转化效率。要积极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和手段,多措并举,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拓宽成果转化渠道,提升成果转化效率,如建立和保持通畅的“智政通道”;同时要形成和打造多渠道的成果发布机制,注重与媒体和政府互动,加强成果宣传和对政策影响的跟踪评估等。也可以根据研究成果的不同属性,以内部决策参考、学术报告、科普活动、记者招待会、社交网络与自媒体、系列报刊文章等不同形式对外传播,提升自我营销意识,形成推动政策变迁的持续性力量。

七是要突破和填补在智库及智库产业方面立法的空白,促进行业监督,完善智库发展监督机制。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的今天,难免会出现智库成员在思想观点和政策建议中寻求个人私利或伙同他人渔利的现象,导致智库发展“一哄而上”,为此,亟需引入智库发展监督机制,发挥其规范智库发展的纠偏功能,确保公众的多元诉求不被智库所绑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加快智库立法,使各类智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依规清除乱贴标签的所谓“智库”,防止思想市场的“假冒伪劣”。加快制定智库发展标准,确保真正高质量的智库有序有效健康运行。二是从行业自律的角度,开展智库行业监督,查处和抵制在数据造假、观点抄袭等方面的学术不端行为。

八是要推动智库发展供需对接,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各级政府应当全面提高对智库重要性的认识,在应对全局性问题和公共政策方案比较时,应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在公共决策的信息来源、思想来源和事实来源方面,积极听取智库建议;将智库纳入各级政府的决策参考体系。同时,也应当给予智库更多的独立研究空间,特别是当智库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与政府原有政策存在较大差异时,做到“兼听则明”,而不应关闭建言通道,或用资金、时间等条件限制智库研究。保持“政智”渠道顺畅,一方面有助于保障公共政策在形成和调整过程中的内在一致性、公共政策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并体现社会各方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智库专家在一定的研究领域进行长期深化研究和跟踪研究,形成专业特色明显且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