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人员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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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人员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2         来源:科研管理处    访问量:8109次  分享到:

各研究所及有关部门:

  根据院年度工作安排,2016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即将开始。本年度成果统计和科研人员业绩考核依据《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评价办法》(陕社科〔2014〕29号)和《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业绩考核办法》(陕社科〔2015〕61号)两个文件。现将统计和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研究所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按照相关表格的信息要求,认真、准确填报。各部门要严格审核,按照院明确的时间表,高质量完成今年的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

  一、科研成果统计的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或完成的符合院认定科研成果范围内的科研成果。

  二、成果类型、评价办法、计分标准依据陕社科〔2014〕29号、陕社科〔2015〕61号文件执行。

  三、统计测评的相关表格见附件,或来科研管理处拷贝。

  四、请各研究所及有关部门于2016年12月26日(星期一)——2016年12月28日(星期三)务必将成果原件、统计测评表及电子版以研究所或部门为单位统一报科研处,科研处将在这三天时间集中予以受理。

  五、今年除填报纸质版成果统计表外,将正式启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请研究人员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及使用方法见院群共享文件)将成果统计表内容同时在系统中填报,并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授权考核小组加以初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未填报者,科研管理处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85428387  赵广科(成果填报)
             彭雅琦(系统使用)


  附件:2016年度科研人员业绩考核量化测评表

科研管理处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