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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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7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摸底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西部地区发展精神;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二、报送要求: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申报,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表格可在下方链接或院QQ群文件中下载),并于4月7日前将部门推荐意见及申请表报人事处。
人事处
2017年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