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波-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政治与法律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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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波
发布时间:2019-09-06            访问量:29700次  分享到:

陈波照片_副本.jpg陈波,男,陕西安康人。现任陕西省社科院政法所副所长、研究员,法学博士,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地方法治建设、法律职业等领域的研究。被聘为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民政府立法专家库专家、陕西省委政法委特约研究员、陕西省政协协商立法专家等。

在《北京社会科学》、《南京社会科学》、《人文杂志》等核心期刊及其他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文化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契合性》一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事实与规范之间:知识产权客体的理论构建》等专著2部。先后主持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西安市社科规划项目、陕西省委政法委重点课题、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等省部厅局级及横向课题30余项。连续主持完成5项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项目,成果均被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采用。《知识产权促进陕西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研究》项目成果得到时任副省长张道宏的肯定性批示;《陕西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政策研究》项目成果“陕西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实施意见(专家意见稿)”对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实施意见》的制定起到重要参考价值;主持完成的《知识产权服务促进陕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研究》被省九三学社“作为向九三学社中央在全国政协会议的提案以及省九三学社在陕西省政协会议的发言和提案的主要内容,予以采纳和反映”。

获得科研奖励多项,《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获得九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利)优秀调查研究报告暨优秀软科学研究成果奖励三等奖;《迈向回应型政府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探析》获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法治政府建设”二等奖;《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研究》获中共陕西省纪检委“陕西省廉政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落实科学发展观》获中共陕西省政法委优秀论文奖;《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法理分析》获陕西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等颁发的“陕西教育法制建设理论成果”优秀奖。

积极参加地方法治建设实践与学术活动。接受人民网、日本NHK电视台等国内外媒体采访50余次。参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营商环境条例》、《陕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的立法论证工作。作为陕西省政协协商立法专家,全程参与陕西省政协第一界协商立法项目《关于<陕西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的协商立法意见》的调研、论证。曾受邀赴台湾中正大学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