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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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9-11-04      作者:机关党委       访问量:3048次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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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10月29日上午,我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司晓宏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宽犁、杨辽、毛斌以及全院处级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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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书记、院长司晓宏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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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宽犁领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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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辽领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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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毛斌领学文件

会上,司晓宏、白宽犁、杨辽、毛斌分别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李克强总理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重点内容。

司晓宏在主持学习会时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在长期的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作为社科工作者,我们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深入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是省委省政府对于我省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我们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贯彻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司晓宏指出,李克强总理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对我院目前正在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领会讲话精神,密切关注中省最新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及时改进完善我院科研管理制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问责主体,压实了政治责任,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我们要在学习的同时做好对照检视,切实把《条例》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高质量发展是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的必然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我省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明确了主攻方向,细化了具体任务,全院广大科研人员和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做好针对性研究,努力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实现追赶超越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