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宁锴:高度重视农业劳动力转移问题-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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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宁锴:高度重视农业劳动力转移问题
发布时间:2020-04-17         来源:《陕西日报》    访问量:6118次  分享到: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我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接近完成,贫困群众收入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脱贫攻坚领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当前巩固脱贫成果的难度依然很大,还存在着产业基础不稳、就业不稳等问题。因此,如何进一步在脱贫攻坚已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根据发达国家或地区农村发展经验,农业就业占比最终会与农业GDP占比大体一致,这似乎是一个普遍规律。我国要实现农业现代化,也必须实现这一点。然而,目前我们离这一目标还有一段距离要走。2018年,我国农业GDP占比已降到7%,但农业就业占比仍高达26%。从我省数据看,差距更大。2018年,我省农业GDP占比7.5%,而农业就业占比高达38.05%,比全国水平高出12%。太多的人分食这块“蛋糕”,是我省农民收入不高的根本原因。在未来数十年,如何将大批农业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是有关增加我省农民收入的大问题,必须加以妥善解决。  

2018年,我省总就业人数2071万人,其中农业就业人数788万人,如果要使我省农业就业占比与农业GDP占比达到一致,假如保持农业GDP占比7.5%不变,那么农业就业人数就需要减少600多万人!而实际上,未来农业GDP占比肯定还会进一步降低。600多万农业劳动力要从农业转移出来,转移到哪里去,如何转移,这是个大问题。从近几年农业劳动力转移趋势看,不容乐观。根据统计数据,从2013年以后,我省在总就业人数未发生大的变化的情况下,农业就业人数也几乎未变,甚至从2013年至2016年还有缓慢上升趋势,直到近两年才又缓慢下降!而从全国的数据看,自2002年以来,农业就业人数就一直处于下降趋势。这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在目前技术和经济社会条件下,我省农业劳动力就业已经处于近乎均衡状态;二是我省农业劳动力转移趋势和全国不一致。  

农业劳动力转移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农业有富余的劳动力可供转移;二是其他产业能够创造出可供转移出来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岗位。中国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曾经经历了“离土不离乡”和“离土又离乡”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农业生产力得到了很大提高,大批农业富余劳动力得到释放,然而受当时户籍政策的限制,农民只能待在农村发展,幸好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吸纳了绝大多数的富余劳动力。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化导向改革的深入,大批农民开始离开家乡,到沿海发达地区打工,出现了庞大的“农民工”浪潮。而进入21世纪,随着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劳动密集型产业大批向中西部内陆地区转移,农民开始更多地在本省域内中心城市就业。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几亿农民已经从农业部门转移出来。然而,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我国经济体量的逐渐增大,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放慢,由高速增长变为中高速,城市中二、三产业吸纳农业富余劳动力的速度也已减缓。此外,农村也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劳动力短缺现象。当前农村青壮年劳力绝大多数都已经外出打工,或为了给下一代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迁往县城或大中城市,留在农村的都是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中老年农民和一些学龄前儿童。  

在农村劳动力短缺,又要转移出大批农业劳动力的情况下,就必须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力,以释放出更多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同时,还要在城镇或乡村二、三产业中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来吸纳这些富余劳动力。针对这一难题,提出以下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要靠农业技术进步提升农业生产力。目前在我省,陕南、陕北山区和丘陵地带,农业生产力受地理环境和经济条件限制,尤其是贫困山村,农业生产还相当原始,农业生产力还有非常大的提升潜力。我们要充分利用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技术优势,研发更多适用于山区的小型农用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整理细碎地块,扩大连片规模;发展大棚等设施农业,等等,通过这些技术措施进一步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  

二要靠组织制度创新提升农业生产力。加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建设和扶持力度,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同时,通过“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充分利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农户自愿有偿基础上,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加强统一经营力度。  

三要靠激发企业家精神创造更多非农就业岗位。中国改革始于农村,农民创造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并且探索出“苏南模式”“温州模式”“珠江模式”“庭院经济”等独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因此,中国农民从来都不缺所谓的“企业家精神”,关键是要努力营造适合“企业家精神”生长和发展的制度土壤。目前,农村的非农产业还不发达,仓储、物流、加工、包装、营销等产业分工体系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农村企业家大有可为。  

四要靠政府在城乡创造更多非农就业岗位。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居住在农村的居民提供基本的生产和生活便利条件,还需要政府在农村投入建设大量的公共工程。应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简化招投标程序,允许本地农民在村集体带领下更多参与到工程的建设上来;其他的公共服务岗位,也要更多考虑安排本地村民。政府在城市里要创造更多适合农民工从事的岗位,并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公共服务,使他们尽早融入城市。同时,还要加强农民工知识技能培训,使他们无论现在处于什么岗位,都能通过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技能,从而能够保持一个良性的阶层之间的新陈代谢流动。 

减少600多万农业劳动力是个大数字,需要十几、几十年的时间来完成。如果我省要在2035年实现这一目标,那么每年就需要转移40多万农业劳动力。按目前的农业劳动力转移趋势看,这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但如果把40多万分解一下,比如说分解到10个地市,每个地市需完成4万多,如果再分解到107个县区,那么每个县区需完成3700多人。需要注意的是,非农就业岗位并非完全要由本地创造,更多可能是转移到外地去,因此,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组织就业就更有必要了。当然各县区农业劳动力数量不一,需要按比例加以调整,不过每年转移3700多农业劳动力也并非易事。但如果各地能把这作为目标去实现,那么我们农业现代化的道路就会有一个相对清晰的指引。


于宁锴,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

(原文刊登在《陕西日报》2020年4月17日5版理论)

链接:http://esb.sxdaily.com.cn/pc/content/202004/17/content_724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