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丞:建设大市场 推进大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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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丞:建设大市场 推进大发展
发布时间:2022-06-08      作者:罗丞    来源:西部网    访问量:2464次  分享到:

4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要深刻领会《意见》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意见》的丰富内涵,积极作为,全面推进我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深刻领会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意义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保障国内大循环顺利运行的关键一着。2020年5月,中国提出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战略。面对疫情影响下的宏观经济,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进一步加大,通过人为制造各种封闭小市场,稳住财政和税收的心理冲动可能会增强,这会导致地方利益干扰国家利益,进而影响国内大循环的顺利实施。因此,超大规模国内市场的构建是保障国内大循环顺利运行的关键一着。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应对出口下滑的“先手棋”。近段时间以来,海外各国纷纷宣布与病毒“共存”,生产链逐步回归正轨,这预视着此前完全依赖中国产品的国际贸易局面已经被打破,中国出口高速增长的“黄金期”暂告结束。出口这架马车动力的衰减,意味着必须提前启动建设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用内需拉动经济成为必然。

全面把握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丰富内涵

要明确建设目标。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国家统一大市场,要按照上述目标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要遵循合理路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加畅通;从制度建设着眼,明确阶段性目标要求,压茬推进统一市场建设,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不断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执行的协同性,科学把握市场规模、结构、组织、空间、环境和机制建设的步骤与进度。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增强政府在开放环境中动态维护市场稳定、经济安全的能力。

要采取有力措施。一是强基础,强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基础制度和规则的统一,加快推进现代流通网络、市场信息交互渠道、交易平台等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和优化升级。二是促统一,打造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等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质量体系、标准和计量体系、消费服务质量等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三是重监管,推进市场监管规则、市场监管执法、市场监管能力的公平统一和水平提升,进一步规范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等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积极建设统一大市场 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主动参与大市场建设。要充分利用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和关中平原城市群的区位优势,从平台建设和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两个方面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是积极参与打造全国性平台。发挥陕西科教资源富集的优势,牵头建立全国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交易平台和全国大宗商品、居民消费品交易平台。二是积极参与构建空间规划体系。通过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对接,构建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多规合一”解决市场一体化程度低下的问题。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先试先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加快推进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大中城市和以县城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彻底打破自给自足的封闭经济,激发农民工群体的消费力。

深入实施农村产权和经营制度改革。一是积极建设和完善全省土地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交易流通市场,推动土地经营权、农村闲置宅基地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为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土地利用度和劳动生产率,释放农业多重功能、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创造基础条件。二是认真推进经营制度创新,提升农民合作社市场主体地位,加大对农业企业科技创新、质量控制、品牌建设、渠道拓展等方面的支持,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涵盖交流、咨询、交易等多重功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促进信息交流、供需对接、资源整合。


罗丞 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原文刊登在西部网2022年05月31日专家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