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建设中国式的现代农业-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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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建设中国式的现代农业
发布时间:2007-03-26         来源:信心中心    访问量:5806次  分享到:

建立现代农业制度是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也是今年“两会”代表高度关注的问题。建设现代农业,是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举措,也是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基础工程,建立现代农业的目的是要加快农业的发展,生产发展了才能实现生活富裕,生活富裕后,才能进而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和管理民主。农业生产不发展,单靠国家扶持和外力推动,新农村建设不会牢靠长久。

现代农业指的是与传统农业相对应的更高层次上的农业生产经营制度。为了更深入的理解现代农业,我们首先应该明白什么是传统农业。按照制度经济学家舒尔茨的定义:“完全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可称之为传统农业”。从经济分析的角度看传统农业,可以认为传统农业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均衡生产方式。其特点:一是生产技术状况长期不变;二是获得与持有农业生产要素的动机长期不变;三是很少有积累和剩余产品。因而是一种生产方式长期不发生变动、仅仅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农业经营方式。

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的开篇中就举例说,一个像其祖辈那样耕作的人,无论土地多么肥沃或他如何勤劳,也无法生产出大量食物。而一个得到并精通运用有关土壤、植物、动物和机械的科学知识的农民,即使在贫瘠的土地上,也能生产出丰富的食物。他能生产的如此之多,以至于他的兄弟和某些邻居可以到城里谋生。因为没有他们也可以生产出足够的农产品。通过这样简单的例子,舒尔茨通俗并形象地说明了传统农业和近现代农业的本质区别。为我们理解现代农业提供了正确的思路。

正确对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本质进行界定,对建立现代农业非常重要。按照经济学家对现代农业的界定,应该认为在土壤、植物、动物和机械等领域不断引入先进科技,不断更新农业技术水平、提高农业有机构成的农业就是现代农业。衡量是否是现代农业的关键是看能不能不断坚持技术更新,看农业的有机构成能不能不断提高,农业是否出于扩大再生产状态。而农业规模的大小,农业发展出于什么历史段并不是衡量是否现代农业的关键。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耕地少,中国式的现代农业不能照搬欧美的模式,搞大规模、高度机械化、高能源消耗的资本主义式的大农场。而应该建设传统的精耕细作与现代农业科技相融合、人力畜力和中小型机械相结合、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产品流通、加工产业链相配套的现代农业。

具体到陕西,当前应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财政上对农业要坚持实行“多予、少取”的休养生息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城乡二元财政体制是最初始也是最具实质内容的二元分割。这种不合理的城乡二元财政分割体制,给农民造成了发展机遇不平等、市场交换地位不平等和对社会公共产品享用的不平等。同时也是造成农民和基层政府投资于农业积极性的体制原因,县乡财政入不敷出、债台高筑,不仅影响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也是造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难以提高农业技术更新缓慢的主要原因。国家给农业的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投入,很难完全落实配套,有些基层政府不仅拿不出配套资金,甚至克扣和挪用专项资金。

二、建设中国式的现代农业要学会反弹琵琶,换位思考。要把政府行政力量的推动和市场力量的推动结合起来。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对农业发展的调控能力在弱化,而市场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力在加强。过去我们习惯于通过计划、规划制定农业发展目标,面积、产量、增产措施,应有尽有。但农民不认可,制定的计划、规划很难落实。农民是根据市场反馈的价格信息安排自己的作物种植计划的,对增产措施的使用也是根据该产品生产的利润空间有多大而取舍的。国家推广的增产措施农民不响应,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很难提高,现代农业也不会建成。所以,必须学会利用市场的力量调动农民利用增产措施、提高农业生产力的积极性,认识到经济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力量之所在。

三、农产品消费市场的容量和农产品的加工能力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原动力。保护农产品市场和不断开拓农产品市场就是保护和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一直是困扰我省农业持续发展的大敌,我们应该特别重视农产品的流通和加工问题。保护农产品销售市场也就是保护农业生产力,也就是在发展建设现代农业。荷兰靠国际市场拉动把农业做成仅次于美国、法国的第三大农产品出口国,充分显示了开拓农产品消费市场对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作用,我们应该认真总结人家的经验。

四、要把保护耕地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的第一要务和基本国策。这个问题说起来容易,但落到实处非常困难。高额利润驱使和政令不通使土地治理大打折扣,土地被滥占乱用的问题仍然很突出,圈地运动仍在进行。耕地如果继续被大量占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很难提高,建设现代农业也无从谈起。

五、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综合生产力续存和增长的命脉。应该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资的力度。省、市、县财政应该尽量多安排一些资金搞农田水利建设,最少也应该落实中央项目的配套资金。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应发动群众搞劳动积累,不应把动员农民群众参加农田水利建设视为乱摊派。

六、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续存和发展,必须有政府和社会保障机制的强力保护,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对农业的打击是毁灭性的,农民不可能一家一户独立面对,国家在灾害预报和抗灾救灾方面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应通过政策优惠和财政扶持等多种渠道,建立起覆盖面较广的农业保险机制,依靠社会保险机制的大数法则为建立现代农业提供保护伞。

(作者:社会研究所研究员 杨沛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