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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资本论》研究会2015学术年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5-12-01     作者: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   访问量:6967次   分享到:

11月28日,陕西省《资本论》研究会2015学术年会在西安召开。本次年会以“《资本论》与经济新常态”为主题,来自全省各地高校、党校以及社科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90余人以马克思巨著《资本论》为指导,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经济学的新思考”、“马克思经济周期理论与目前经济形势”、“经济新常态与绿色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因”、“关于创新驱动问题”等进行了学术交流与研讨。我院马研所唐震研究员、刘源副研究员、王惠君副研究员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唐震研究员从《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出发,以“构建民有经济新常态”为题作发言,他认为,解决当前我国经济新常态问题的根本在于构建民有经济新常态。“民有经济”是与“国有经济”相对而言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已经具备了“民有经济”的基础,一是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个人的生产和生活已经由过去国家大包大揽变成了劳动者依靠其劳动或资产收益来维持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国有经济除了调控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之外,已经不能包办民生的全部内容,更不能代替民有经济的运作。三是当前我国国民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方面尚处在马克思所指出的“人对物的依赖阶段”,国家在解决个人的社会保障问题和公共服务问题之后,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将进入依靠民有进入市场经济体制进行自我循环来解决。当前,在中央加大反腐力度,不断规范政府行为之后,房地产业、城市土地项目、城镇化项目以及公款消费等过去来自政府主导的发展动力将不再像过去那样“任性”和“毫无章法”。从调整生产关系的角度看,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调控主体在国有,运行主体在民间,发展动力在民有。中国经济将进入国有调控方向、民有之间进行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循环的新常态。他指出,为了能够科学合理地发挥民有经济的作用,必须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提出的“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等著名论断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和解读。

本届年会话题广泛,既有对《资本论》经典的解读,又有对现实问题的关注,是我省经济学界的一次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