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陕西发展红色旅游事业的三点建议-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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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陕西发展红色旅游事业的三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1-04-19      作者:佚名    来源:$EndFalse$    访问量:3971次  分享到:

  1.进一步加强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加强对重点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加大保护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使文物、遗址、纪念地、名人故居、文献、建筑等得到妥善保护和有效利用。通过政府组织引导、社会积极参与和市场有效运作的多方合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改进和完善薄弱环节,全面增强革命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革命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遵循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要求,加强和改进爱国主义教育的方式和手段,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有效地发挥革命传统的教育作用。

  2.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

  通过发展红色旅游与弘扬革命传统、培育民族精神的结合,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通过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条件,严格按照建设程序,把握好建设规模和标准,确保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朴素实用、功能完善。通过科学有效的规划,整合相关旅游资源,形成综合型、复合型的旅游产品,增强红色旅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作用,充分利用好公共性质建设项目和经营性质建设项目的双重优势,增强陕西红色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打造好“重点红色旅游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让“重点红色旅游区”主题鲜明、交通便利、服务配套、吸引力强,成为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目的地。根据连点成线、连线成面的旅游规律,让“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连接内涵丰厚、特色鲜明、品牌突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管理服务水准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形成支撑重点红色旅游区的骨干框架,从而更好地建设红色旅游精品体系,形成全省红色旅游发展大格局。在陕北重点建设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红色旅游区”,将“延安精神、革命圣地”的主题形象发扬光大。在陕南着力做好“川陕渝红色旅游区”,使川陕苏区的主题形象更加精彩。建设具有陕西特色的红色旅游产业运作体系,将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与旅游开发相结合,通过统筹规划,改进传统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灵活的政策措施和多种宣传方式,打造红色旅游的形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