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伟主讲“新媒体条件下表达自由及其权限”-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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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伟主讲“新媒体条件下表达自由及其权限”
发布时间:2012-09-13      作者:佚名    来源:政治与法律研究所    访问量:2313次  分享到:



为进一步激发科研热情,提升科研水平,深入贯彻落实院2012年暑期工作会议精神,9月6日,政治与法律研究所召开年度第四场学术讨论会。科研人员韩伟以“新媒体条件下表达自由及其权限”为题,作专题学术报告。

报告中,韩伟指出,新媒体本质上是数字技术在信息传播媒体中的应用所产生的新的传播模式或形态。新媒体条件下的表达自由在推进社会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利后果,如药家鑫案件审理前后新媒体中表达自由的异化等。因此,在依法保障表达自由的同时,也需要为新媒体中的表达划出界限。且界限应基于对言论和行动的区分、言论真实性的审查、对司法独立的影响,以及特殊身份主体表达自由等方面的考虑。

围绕韩伟主题报告中涉及的新媒体传播特性、表达自由界限等议题,政法所全体科研人员结合自身感受,联系网络传播,尤其博客、微博等新型传播工具,就信息的无限传播和表达自由引发的舆论风暴,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广泛研讨,大家普遍认识并基本达成共识:明确新媒体条件下的表达自由是重要而紧迫的,其界限的划定应该由合法主体依法进行,而非由新媒体单方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