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科学院1985年大事记-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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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社会科学院1985年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4-01-17         来源:院办公室    访问量:8949次  分享到:

    1月20日,社科院整党经过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阶段后,至此基本结束。

    1月28日,省委宣传部决定,将陕西省社科院新闻研究所改为陕西省新闻研究所,受陕西省社科院和陕西日报社双重领导。

    2月2日,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负责援款的官员罗易女士一行4人,由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中心主任田雪原和项目主任助理谭晓青陪同来我院参观考察,郭琦、徐廷树、冯志异等与她们进行了座谈。

    2月5日,党委会根据人事处考察和院长郭琦提名,决定聘张玉良为出版发行室主任,任期三年。

    2月15日,党委会决定,将《社会科学评论》编辑部改为《社会科学评论》杂志社;决定成立《延安文艺研究》编辑部,聘黄敏兰为主任,张鸿才、武原为副主任。

    3月8日,省委宣传部批准,将我院近现代史研究所改为陕甘宁边区历史研究所。

    3月18日,党委会决定:1.与中共陕西省委政策研究室联合成立“陕西社科出版社”,属事业性质,企业管理(未办到)。2.《人文杂志丛刊》编辑委员会由郭琦、赵炳章等7人组成。3.成立《经济改革》编委会,陈毅伦任主编、焦兴国任副主编。

    3月26日,省编委同意陕西省社科院在210人的基础上再增加 50人编制。

    5月2日,省委宣传部同意将我院主办的《人文杂志丛刊》自85年起更名为《人文丛刊》。

    5月13日,刘杰世离休,享受厅局级待遇。

    5月16日,我院党委被评为省直机关端正党风先进单位。

    6月12日,省委决定,石兴邦任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

    6月17日,党委会决定:1.同意冒君刚辞去社会问题研究所所长职务,任该所名誉所长。2.聘冯家臻为总务处处长,任期三年;聘李万忍为社会问题研究所所长,任期三年;聘王保华为人事处副处长,任期三年;聘雷迅为劳司经理,任期三年。

    7月3日,根据省政府《关于将省社科院列为省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的通知》,我院成为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9月18日,省委决定,李平安任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

    10月28日,党委会决定,聘林平为文学研究所所长,史国瑞为哲学研究所所长,李登弟为历史研究所所长,任期均为三年。

    11月14日,省委宣传部批准省社科联经费单列。

    12月7日,党委会决定,聘陈毅伦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任期三年。

    12月21日,新华通讯社刊载我院科研处处长杨植等几位同志提出的《关于地方社科院发展模式的设想》,受到陕西省委及有关部门重视。省委书记白纪年批示:“这个建议值得重视,请雅光、生铣同有关同志协商,支持促进这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