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科学院1988年大事记-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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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社会科学院1988年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4-01-17         来源:院办公室    访问量:9826次  分享到:

    1月11日,雁塔区卫生局同意陕西省社科院成立卫生所。

    3月7日,由王崇熹同志任队长,李育华、李俊岭、阎安全、和春雷、宋小红等同志参加的扶贫工作队赴商南县扶贫一年。

    3月8日,党委会决定,聘韩振乾为科研处外事秘书(副处级)。

    3月20日,佘树声当选为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4月26日,李平安当选为中共陕西省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

    5月8日,陕西省政协第五届委员会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史国瑞为省政协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6月23日,省职改办批准,曹作轸、秦德印、赵德端、梁经4人具有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

    11月12日,省政府批准,贺志强、陈周昌二人赴苏联进行古典文学、延安文艺学术交流,并参加编辑工作会议。

    12月1日,省职改办批准,田遇春具有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12月1日,省职改办批准,同意赵炳章具有研究员任职资格;魏世峰、畅耀、张建新、霍力攻、吴嘉本、胡民新、张宪臣、陈毅伦、徐廷树、吴璋10人具有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焦兴国、李三槐、张玉良、贺志强具有副编审任职资格。

    12月20日,省委宣传部批准,郭琦同志离职休养。

    12月26日,王崇熹同志被评为省级机关第三批干部下乡蹲点扶贫先进工作队员,阎安全、和春雷被分别评为地区和县先进工作队员,我院工作队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作队。

    12月28日,省职改办批准,梁仲勋具有副编审任职资格;王圣学具有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12月30日,省取改办批准,王保华、李笔戎具有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白玉钓具有副编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