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社会科学院1990年大事记-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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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社会科学院1990年大事记
发布时间:2014-01-17         来源:院办公室    访问量:9604次  分享到:

    2月15日,省委宣传部批准《省社科院和省社科联关于合建职工宿舍楼的协议》,协议规定建楼3000平方米,其中省社科院2300平方米,省社科联700平方米。

    2月27日,我院党员重新登记工作历时两个多月结束,参加登记党员156名,符合条件153名。1名党员被开除党籍,l名党员受党内警告处分,1名党员暂缓登记。

    3月12日,党委会决定,我院出版发行室停办。撤销陕西省社科院书刊发行站。同意成立延安文艺研究编辑部期刊图书发行部,自即日起《延安文艺研究》自办发行。

    4月3日,党委决定,聘郝直任经济所所长,杨沛英为《经济改革》杂志主编。

    4月11日,省委同意何微同志回省社科院离职休养(1985年去武汉大学工作)。

    4月13日,党委会决定,任命王保华为党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宋占年党办主任职务。陈建林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免去王一峰纪检委副书记、党办副主任职务。聘张天池为古籍整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樊光春古籍整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聘李育华为科研处副处长、省规划办副主任,免去总务处副处长职务。以上任期均为三年。免去杨植院副秘书长职务。延晓、牛锦华、宋占年、王一峰、徐廷树、阿拉坦仓、吴璋、秦德印、曹作轸、赵德端、祝静庄、佘麟、张莘同志离休。

    6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1990]127号)文件决定,委托陕西省社会科学院负责承编《陕西省志·政务志》。同年11月23日,赵炳章代表我院在《政务志》编纂委托协议书上签字,正式承担编纂《陕西省志·政务志》任务。

    7月16日,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省社科院二号楼作报废处理,并同意修建2800平方米职工宿舍楼。

    7月19日,党委会决定,聘梁玉苍为办公室副主任,李俊岭为监察室副主任,韩兴文为人事处副处长,刘忠信为总务处副处长,刘福元任老干办公室主任(副处),任期均为三年。

    7月24日至28日,美国俄劳勒冈州立大学人类学系主任、副教授约翰·杨先生来我院访问。

    9月26日至28日,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切斯特·拉普金、美国纽约公共管理研究所国际项目部主任大卫·马门先生来我院访问。

    11月23日,省编委批准,我院成立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处级建制。

    11月28日,省职改办批准,李平安、王玉樑、张宏志、胡义成、贾纯夫、陈世夫6人具有研究员任职资格。

    12月3日,省委宣传部批准,阿拉坦仓、徐廷树二同志提为厅局级待遇。

    12月11日,省委组织部批准齐心、王家广、王祖铎三位同志按正厅局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