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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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         来源:科研处    访问量:9842次  分享到:

各部门: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9年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突出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方向,倡导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研究导向,不断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为全省践行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全面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附后)

三、申报要求

各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安排,动员所属人员积极申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申报质量。

1. 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通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6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 学科分类。共分16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3. 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

4. 资格审查。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作撤项或终止处理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今年项目。

四、申报程序

1. 课题申报者须认真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申报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者在申报时须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1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

2. 请各部门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glc@126.com。


附件:2019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指南


科研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