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摘登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谢雨锋相关观点-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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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摘登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谢雨锋相关观点
发布时间:2010-12-07      作者:佚名    来源:新闻宣传中心    访问量:2880次  分享到:

  《华商报》12月4日,“初一年级8个班 6个班都是择校生”的报道中,摘登了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谢雨锋相关观点。详细内容如下:

初一年级8个班 6个班都是择校生

  根据本报88880000新闻热线统计显示,今年1月份至10月份,共有500多位家长投诉称,孩子上学时学校以名额已满为由,收取择校费、建校费,数额动辄数万元,还不给开发票。
  
  记者在整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要求家长给学校交建校费或者择校费的,多为企办子校和一些大学附属学校。据家长们介绍,目前西安的小学和初中择校费最高的是一些大学的附属学校,一般在3万~5万元之间,有的甚至超过5万;其次是一些已移交政府的企办名校,择校费在1万~3万元之间;政府办的中小学价格相对较低,从4000元~15000元不等。虽然投诉的家长意见都很大,但为了孩子还是无奈交了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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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谢雨峰说,“择校费”乱象与国家对教育事业投入不足和应试教育制度有关。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收取“择校费”的违规成本太低——查出来大不了清退、免职,造成一些学校收“择校费”时顾忌太小。
  
  咋根治 
  
  律师建议设立公益组织非法谋利罪 
  
  谢雨峰认为,要彻底根治择校费,除了国家要加大教育投入、缩小中小学学校间的差距外,国家还应将“择校费”纳入法律范畴,加大处罚力度,对收择校费的学校负责人进行法律制裁,对有连带责任的教育主管部门也要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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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http://hsb.hsw.cn/2010-12/04/content_79515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