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摘登刘世文研究员相关观点-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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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摘登刘世文研究员相关观点
发布时间:2011-06-24      作者:佚名    来源:新闻宣传中心    访问量:2047次  分享到:

  《西安晚报》5月28日8版,“西安眼库角膜零存量”的报道中,摘登了我院刘世文研究员的相关观点。详细内容如下:

传统观念束缚器官捐献 
西安眼库角膜零存量

  为给9个月大患有角膜白斑的儿子轩轩治病,近日,陕西彬县的“80后”母亲在网上发帖向社会各界求助,最终从美国佛罗里达州的眼库找到合适供体。目前,小轩轩已成功移植角膜。还有多少像轩轩一样的患者仍在苦苦等待供体?西安市民如何看待器官捐献?记者日前进行了调查。 

  “小轩轩是幸运的,通常情况下,一位成年患者平均需要等上两三年才有可能等到角膜源,也有人会等待五六年之久,一些人因为错过手术时机而失明。”西安市眼库副主任银勇说,小轩轩“借眼”的事情和他的父母为感恩而填写角膜捐献志愿书的举动,也许对角膜捐献事业是一种很大的推动。
  
  400多万名患者急需手术  去年全国仅百余人捐献角膜

  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每年均有400多万名病人因患角膜疾病而失明,是全部盲人总数的1/4,他们复明的唯一途径就是眼角膜移植手术。受观念束缚等因素的影响,去年全国仅有100多人自愿捐献遗体角膜,因此,大多数病人只能在黑暗中继续等待角膜。

  ………

  据了解,几年前深圳出台了中国第一部关于器官移植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除此以外,我国还没有全国范围的器官移植法律。目前的现状是,医生即使手持捐献协议,但只要家属反对,就不能摘取逝者的角膜。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刘世文表示,通过国家立法,把器官捐献的途径、储存、使用等标准化、透明化,使捐献者、受益者以及器官储存机构三方的权益和责任明确,避免法律纠纷,是迫在眉睫的。此外,一个有效的的监督系统不可或缺。

  刘世文建议,器官捐献教育应该从小学开始,把器官的无偿捐献作为公民道德素质写入教材。大力宣传器官捐献的流程及捐献渠道,鼓励市民更新观念,积极参与器官捐献。由于器官捐献是无偿自愿的,刘世文认为,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建立器官捐献基金会,在捐献者自愿捐献的情况下对捐献者家属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绝不是器官买卖行为。 

  (链接:
http://epaper.xawb.com/xawb/html/2011-05/28/content_38299.htm#thu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