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摘登石英副院长相关观点-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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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摘登石英副院长相关观点
发布时间:2011-11-04         来源:新闻宣传中心    访问量:1956次  分享到:

  《陕西日报》11月4日,“调查问卷:谁来保证五类食品退市销毁?”的报道中,摘登了我院副院长石英研究员的相关观点。详细内容如下:

调查问卷:谁来保证五类食品退市销毁?

  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频曝光,是监管缺失,还是卖家黑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餐桌上的安全考验着商家良心,考验着政府能力,更考验着社会诚信。 

  ………

  专家:谁来监督“监管者” 

  调查对象: 
  石英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 

  问卷:您认为食品安全事件频出的原因是什么? 

  石英:目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涉及多方面,人们常常会归过于违法成本低,这其实只是表面现象。导致违法成本低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后的处罚低。由于罚款不能伤筋动骨,一些违法企业或者是问题食品“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屡禁不止。对大多违法企业而言,罚款顶多算是隔靴搔痒。挣的钱远远多于罚的钱,一些企业被罚后还接着违法。 
    
  另一个原因就是被抓住的概率低,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与政府监管的失职有一定关系。现实是,一些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如三聚氰胺毒奶粉都是经过消费者举报、媒体披露才引起政府食品监督部门的关注。因为这些部门很少主动出击抽样检测,而是由生产经营者自己抽样送检。人家当然不会送检有问题的产品,这就存在了漏洞。在这种漏洞下,违规违法食品的出现就成为食品行业的潜规则,大家都在按潜规则行事,即使被抓,也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绝大部分都在从潜规则中获取暴利。 

  问卷:这次工商总局出台新规定,要求五类食品必须下架销毁,您认为这样能否有效阻止不安全食品流向老百姓餐桌? 
    
  石英:食品安全问题,常常表现在流通领域,是因为从生产到消费,食品最长的时间都在流通领域,而且消费者容易判断的食品问题如过期、包装、添加剂等也是在流通领域。其实,食品安全问题,暴露在流通领域的还是表面现象,更深层次还是生产领域,比如源头的农产品农药超标残留、生产环节违规添加剂的泛滥等等。 
    
  而这些领域是消费者无法进行判断的,就需要食品经营者把好关。这次工商总局规定了五类食品必须下架,但从文字描述来说,有的还是太模糊,不明确。比如说,已经造成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可能造成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这些只能由专业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来判断,而且既然是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本身就应该在上架之前被检测出并被销毁。 

  问卷:在众多恶性食品安全事件之后,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失职成为众矢之的,您认为原因何在? 
    
  石英:应该看到,虽然这两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但也促使了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暴露在阳光下,人们已经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试图在各个环节对其进行规范管理,这是一种社会的进步。 
    
  这两年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很大,但从效果来看,还是不够。从已经暴露出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很多情况是,食品安全法有了,检测设备有了,相关的标准也有了,检测部门的职权也明确了,但还是让有毒有害食品、过期食品大量流通出去。这应该是政府监督部门的失职。应该说,造成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是追究生产厂家、商品经营者的责任,也应该追究政府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责任。 

  出了食品安全事故,谁来监督“政府监督部门”的责任,是值得思考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能有效弥补这方面的缺失。比如消费者监督、媒体监督和民间食品安全监督组织。这些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监督者,不仅可以监督生产经营者,也可以监督“政府监督部门”,为食品安全加上一道防护网。 

  (链接:http://www.sxdaily.com.cn/data/bsgzzj/20111104_10001496_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