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制度30年回顾反思-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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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30年回顾反思
发布时间:2008-11-19      作者:佚名    来源:$EndFalse$    访问量:4606次  分享到:

  一、陕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历程回顾。

  陕西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变迁,是一种政府主导型医疗制度的变迁过程。改革开放前的萌芽兴盛阶段,此阶段基本解决了农村人口在医疗保健方面缺医少药的问题;改革开放初期的衰退解体阶段,中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几乎处于旧制度瓦解、新制度尚未建立的状态,农民医疗保障又回到了自费式的家庭保障模式;市场经济时期的恢复重构阶段,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了法律依据;社会转型时期的新型合作医疗试点阶段,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由3个发展到104个县,提前3年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发展目标。

  二、陕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反思。

  经过几年的试点,陕西合作医疗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遇到一些亟待解决的发展难题。尤其是与东部省份相比,恶劣的自然条件和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因素,使陕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存在着一定缺陷:医疗卫生的管理体制不顺;制度的定位偏差;筹资主体的公平性欠缺;补偿模式不合理;缺乏农民自主监督的机制。

  三、陕西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展望。

  1.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进程
  在与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不抵触的前提下,陕西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明确农村合作医疗的社会保障性质,明确把农村合作医疗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义与目的、遵循原则、保障对象与内容、管理机构及其职能、资金筹集、使用与支付、监督体制以及不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问题做出统一的明确规定。

  2.强化信息系统建设
  实行信息化、网络化,既可以精确快速结算,避免人工操作易出错及人为舞弊的弊病,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通过对病人的检查、治疗、用药、收费等实时数据信息实施网上便捷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陕西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已于2008年启动,今后的任务主要是统一各县新农合管理软件系统,最终逐步实现全国新农合规范化数据的集中存储和分析。

  3.医疗保障与预防保健结合
  陕西新农合的功能定位应由目前单一的大病补偿为主模式向重视“保小”转变,在诊治常见慢性多发病的基础上,把门诊统筹纳入合作医疗,最后是保障大病费用。逐步将现有少数试点地区实行的门诊家庭账户模式逐步过渡为门诊统筹模式,农民在乡村门诊的小病全部予以合理补偿。使当前的单纯医疗保障型变为医疗预防保障型,为农民提供与其经济支付能力相适应的综合性卫生服务,保证尽可能大的受益面和尽可能高的受益程度。
  
  4.加强对新农合运行重点环节的调控
  陕西新农合的持续运行,除了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引导组织外,具体运行中必须重点加强对筹资、补偿、监督及管理四环节的调控。

  5.构建适宜的农民参与机制
  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方案设计、运行、管理与监督过程中,要真正做到取信于民(以诚信为本,不失信于民)、还权于民(农民全程参与)及惠及于民(参合农民真正受益)。要在充分尊重参合农民权益的基础上,拓展参合农民的利益表达渠道。

(作者:经济研究所 孟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