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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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
发布时间:2012-11-21      作者:佚名    来源:$EndFalse$    访问量:1957次  分享到:


  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深刻认识我国社会建设的艰巨性和紧迫性。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害就是要准确地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与突出矛盾。胡锦涛总书记在报告指出:“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的内涵发生了重要变化,突出表现为公共产品的短缺逐步取代了私人产品的短缺,并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全社会的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基本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等在内的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不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这种矛盾不仅是经济结构性矛盾的重要表现,也成为社会矛盾的聚焦点。坚持科学发展,持续推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我们在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面临的一项紧追任务。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着力推进经济与社会建设的统筹协调发展。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深入分析我国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及走势,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建设的迫切需求,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和方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了“社会建设”这一概念,并详细阐述了党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理念。十八报告进一步重申: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创造活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这一战略部署为我国社会建设注入新动力、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用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有效协调多元群体间的利益关系。加强社会建设,要进一步理顺社会管理创新与建立公共服务体系的关系。通过社会管理创新,从制度层面做出利益表达的安排,并逐步使这种利益表达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建设完善的民生服务体系、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网等举措,加大公共产品供给,形成一种内含公平正义的社会利益结构,化解以往利益分配过程中积累的大量社会矛盾,消除民间社会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怨气,营造一种各个群体、阶层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和谐局面。统筹协调政府主导与社会协同的关系,通过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整合社会资源,提升社会自治能力。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建立起不同利益阶层、群体之间信息沟通的桥渠与纽带,弥补政府与民众之间因话语权失衡而造成的断档与裂痕,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促进和谐、消弥矛盾、稳定社会、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