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给我们的启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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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给我们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3-03-18      作者:佚名    来源:$EndFalse$    访问量:2244次  分享到:


  20世纪60年代初,作曲家娄盛茂与词作家洪源二人共同创作了一首令人振奋的歌曲《学习雷锋好榜样》,从此全国中小学校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就变得更为切实和丰富,雷锋不仅作为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活在人们心中,也成为一个道德标签刻进每个人的心里。直到今天,每年的3月5日都是“雷锋日”,整个3月则是“雷锋月”。

  在一波又一波的学习雷锋浪潮中,最为重要的是要理解我们的生活中为什么需要“雷锋”,以及“雷锋精神”在当代社会应该进行怎样一种诠释。

  拿最简单的“劳动光荣”来说,雷锋在日记中写道:“世界上最光荣的事——劳动;世界上最体面的人——劳动者”,他以此为准则并贯彻于22年的青春岁月中,这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并学习,这种品质至今仍是我们教育孩子的信念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传统美德却逐渐淹没在纷繁芜杂的生活中。今天,城市化使人们远离以致遗忘了乡间劳动,黍稷麦稻桑麻更成了遥远的回忆,在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人只要生存,就必须劳动,也必然成为劳动者。而同样的劳动,劳动态度不同,劳动价值取向则不同。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三名同学因抢救两名落水儿童而不幸遇难,他们以自己崇高的行为诠释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而令人悲哀的是,在打捞三位同学的遗体时,打捞公司却因为“捞一具遗体1.2万元,而长江学院未交够押金6000元”等原因几次三番中断打捞。同样是劳动,态度和价值取向却截然不同,而正是这些不健康的价值取向在某些领域和某种程度上占据了上风,使得民众对公德没有信心,看到摔倒的老人不敢扶,看到被撞的伤者不敢救,看到被传销蒙蔽了心灵的年轻人不敢规劝,诸如此类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也充分表明我们今天还缺乏保障“雷锋”权益的社会机制,当一些人在危难时刻选择了牺牲自己、勇为他人时,社会却不能给他们以应有的支持和鼓励,这也是整个社会缺乏“雷锋精神”的反衬。

  3月5日,一部讲述雷锋从小学毕业到牺牲的传记电影《青春雷锋》在南京上映。南京一家媒体报道了该片零票房的消息,但影片制作方潇湘影业随即指责报道失实,称首映当日南京有89名观众买票观看了这部电影。事实上,在当今传媒发达、资讯频传的时代,雷锋的事迹已经随处可阅,神化的外衣逐渐褪去,留给人们一个真实的雷锋已经不成问题。让我们担心的只是,在当下商业化过于泛滥的情况下,我们看到的艺术上的雷锋却往往在追求真实的光环下,开始了商业化的媚俗,这就事与愿违。对我们来说,需要的是雷锋精神的凝聚人心,而绝非无限制地扩张雷锋这一具体人物,如果我们过于浅薄地去推销人物而忽视内涵,恐怕只会使得整个社会产生出一种对雷锋的排斥情绪,进而促成对雷锋精神的负面解读,这是极需我们警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