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摘登刘世文研究员“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发言-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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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摘登刘世文研究员“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发言
发布时间:2008-12-14      作者:佚名    来源:新闻宣传中心    访问量:7709次  分享到:

  12月8日,我院政治研究所所长刘世文研究员参加“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并作题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障》的专题发言。12月14日,陕西日报摘登了其发言内容。现转摘如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障

陕西省社科院政治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刘世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民主理论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实践相结合的创造。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民主理论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

  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基础上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在于:一是坚持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坚持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这就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本质上高于资本主义民主。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运行机制上,既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合理划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既实现了广泛的民主参与,又有利于集中统一,统筹兼顾各方的利益。对此,邓小平同志作了深刻的论述,他说:“我们中国大陆不搞多党竞选,不搞三权分立、两院制,这最符合中国实际。如果政策正确,方向正确,这种体制益处很大,很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避免很多的牵扯。当然,如果政策搞错了,不管你什么院制也没有用。”邓小平同志的这一论述极大地坚定了我们党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心和勇气。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推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强大的制度平台,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保障。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上的一个根本性的制度安排。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人民民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就是一个有序的、法治过程。在我国社会结构、利益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充分了解人民内部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及时制定出各种法律,化解各种矛盾,凝聚全体人民的意志,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