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采访郑森研究实习员-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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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采访郑森研究实习员
发布时间:2023-10-24         来源:宣传信息中心    访问量:5949次  分享到:

《西安晚报》2023-10-24

禁止补课新政”实施 你怎么看?

徐女士和朋友共同开设了一家小规模小学生英语辅导机构,“最严‘禁止补课令’已经开始实施了,我们准备放弃做教培行业了。”徐女士说。徐女士所说的最严“禁止补课令”就是教育部颁布、自10月15日起实施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办法》实施后社会反响如何?产生了怎样的效果?群众是否清楚政策?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双减”政策的延续性制度保障

记者了解到,《办法》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法》明确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这是我国第一个校外培训行政执法方面的专门性法规,也是‘双减’政策的延续性制度保障,具有标志性意义和重要积极作用。”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周敏说,《办法》出台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校外培训改革发展、提升依法治教水平的重要体现。

“双减”改革实施两年多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机构“卷款跑路”问题仍有发生。周敏认为,《办法》出台顺应了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尽快出台校外培训领域行政处罚办法”的需求,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同时规定了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等七类情形依法从重处罚,极大地丰富了教育行政处罚的实践样态,推动了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家长的焦虑会慢慢释放

日前,记者在我市南郊一所小学门口询问了多名家长对《办法》实施的看法,大家各抒己见。“这对减轻‘内卷’会有一些作用吧,其实在节假日给孩子一些休息时间,孩子学习效率会更高。”罗先生说。

樊女士认为,新规实施后,随着一些“黑机构”被打掉,会有一些孩子没有了“开小灶”的地方,家长短期内的焦虑可能会加重。但从长期来看,当身边的补课行为不再那么疯狂时,家长的焦虑会慢慢释放。

记者发现,也有家长对政策的针对性不太清楚。“以后校外培训全部都是违法的吗?如果我孩子有补课需求怎么办?”陈女士询问。对此,记者采访了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教育研究所研究人员郑森。他说,“《办法》出台目的是让校外教培行业规范发展保护合规机构的合法权益,并让违规者承担法律责任。”

但郑森也表示,学生学习的主渠道在学校、在课堂,过分依赖校外培训既不利于孩子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也为家庭带来了额外的经济负担。希望广大家长充分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消除教育焦虑,不盲目跟风式报班,不参加无意义的培训。如确有需求,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拒绝选择证照不齐全的机构,远离资质不全、违规办学的“黑班”。

“《办法》明确,‘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三种未经审批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以及在职教师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等均属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家长自觉予以抵制。”郑森说。

据了解,近日,莲湖区、雁塔区等我市部分区县教育部门针对校外培训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出希望家长能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才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确有校外培训需求的家长,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bmp-web/)查询并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超过3个月或单个科目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不要一次性支付超过5000元限额的费用,避免退费纠纷和“钱课两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