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民同志任我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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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民同志任我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发布时间:2010-07-09      作者:佚名    来源:新闻宣传中心    访问量:2858次  分享到:

  7月9日,我院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尚勤宣读省委组织部关于任命刘卫民同志为省社科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的通知。

  杨尚勤在讲话中强调,刘卫民同志任我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是省委纪检干部交流任职举措的具体体现,也是省委对我院领导班子建设的关心和重视。我们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并热烈欢迎刘卫民同志来院工作。希望刘卫民同志加强调查研究,尽快进入角色。全院干部职工要积极配合、支持刘卫民同志的工作,进一步振奋精神,更加紧密团结,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我院跨越转型。

  刘卫民同志在表态发言中表示,一定深入调研、加强学习,熟悉院里的具体情况,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努力为我院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思想、作风、纪律上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