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震:论超我-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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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震:论超我
发布时间:2021-10-26      作者:唐震    来源:网易    访问量:7885次  分享到:

个体从他产生到经过无数次的接受与选择之后,他最终会变成什么呢?我们现在就来讨论这个问题。
       一、超我的来源
       在个体接受与选择对象的过程中,个体的自我的壮大是其基本特征。个体在其成长初期与对象之间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个体小而对象大,个体弱而对象强,个体有限而对象无限等等,由此形成了个体与对象之间的差异性、不对称性和矛盾性;可是后来,随着个体的对象关系在个体自我之中的积累,个体开始壮大起来,个体与对象的关系逐渐地趋向对等、平和、融通与同一。个体在对象关系中的这种地位的变化,是对象关系的本质使然。
      个体的变化是必然的。从表面看,个体年龄增长了,衰老了,他甚至距离生命的终点更近了。从这点看,个体的接受与选择与他的初始目的是相悖的。然而,从另一方面看,个体在内容上经历了由空洞到充实、由自然性到社会性的转变过程。个体从一个十分渺小的自然物,逐渐地转变为容纳了包括原始自然、人化自然和社群在内的所有的对象世界,他与世界等同起来,一致起来。他已经不是代表他自己说话,更不是代表他的某个特殊的年龄时段(比如他三岁时候的某一天)说话,他容纳的对象世界越广泛,他也就与整个世界越接近,他就有可能变成一个“世界公民”,他就会为更广泛的世界代言,他也就具有更加宽广的胸怀,他变成了一个反映整个世界关系的个体。
      个体的对象关系是在接受与选择的交替、变换、统一中发展起来的关系。接受不是个体的最终目的,个体需要接受,不接受对象的个体就不是实在而只是一个空在,而空在的个体是无法进入到群这一高级对象之中的;但是,个体接受的对象愈多,个体受制于对象的方面也就愈多。这个时候,个体受制于对象的方面已经不是对象的直接作用,而是作用于个体的对象关系所形成并寄宿于个体之内的自我对个体发挥作用。自我代表对象关系重新审视个体,他对“我”开始重新定义。
      在第一章我们曾经指出,自我是一个矛盾体。自我寄宿在个体之中之后,他便处在矛盾的夹击之中。他既受到来自他的渊源——他的一切对象——对他的作用,他是这些对象的代言人;他又受到来自他的载体——他的命运共同体——个体——对他的作用,他是他的载体——个体——的代言人。自我的这一矛盾,使得他不断地调和二者,不断地生成“新我”。由于对象是源源不断的,“我”就是生生不息的,自我总是在新的内容的充实之下不断地刷新自己。显然,个体的对象关系越广泛,个体的自我所包含的外延就越广泛。如果接受是无止境的,那么自我的外延就是无边界的。
      迄今为止,群是个体的高级对象。作为个体处在高级阶段的对象关系,个体所在的群是个体的现实关系。群内的每一个个体相互间的交往通过他们各自的自我而展开,个体的自我在交往中相互接受对方从而壮大了他自身。如此一来,交往的结果形成个体之间的普遍自我,正是这种普遍的自我支持了群的延续和发展。在随后的个体与群的关系中,个体进入群的最低门槛就是个体的自我达到了群的普遍的“我”,低于群所要求的自我不为群所接纳。因而,个体的自我——被群所认可的自我——成为个体与群对话的平台,个体的自我上升为与群相统一的普遍的自我。
      在与群这一对象的接受与选择中,个体的自我仍然继续发展并壮大。当着他的接受程度大到比群的普遍的对象关系更广泛的对象世界时,个体的自我超越了当前的群的普遍自我,他上升为超我。
      二、超我的特性
       1.超我是孤独的我

      超我不是普遍的,他是个体自我中的少数,是个别的超乎普遍自我的“我”的状态。超我正因为他是个别的,因而是孤独的。超我处于群的顶端,由于他所拥有的对象世界超过了一般个体的现有的对象,超我便在更多的对象领域中显现了“我”的本性,他的多出的对象世界所形成的那部分“我”要放置在群体之中似乎就是一个难题。他没有同类,他缺少知音,他是孤独的。
      从自我到超我,其实是每个个体的必由之路。自我的矛盾迫使自我不断地被新的对象关系所刷新,自我不断地壮大,不断地更新,他拥有了趋向超我的必然力量。所以,当超我出现在个体身上的时候,他也发现每个自我都会和他一样地走向超我。他经历短暂的孤独期,他等待其他个体由自我变成超我,他们在新的超我的阶段重新结为群并达到下一个普遍自我的新的高度。
      2.超我是博爱的我
      超我的对象世界是广泛的。正像处在原始自然阶段的对象关系状态的人们仅仅把血缘关系看得很重一样,处在超我阶段的个体则把一切对象都看得很重。个体拥有的对象越多,个体就越是拥有对对象的更全面的认识,个体对所有对象的认识就越是超越个体初始阶段的狭隘的视角,个体就会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处理他与对象的关系。从情感的角度看,拥有超我的个体的爱是广泛的、普适的爱。
   “爱”可以作为描述个体对象关系的典型形态。爱作为个体与外界的一种关系,在选择指向上有着明显的层次性:第一层次为感官之爱,本能之爱。它是个体原始自然的释放,是肉欲,是最底层的爱。它表达的是感觉的瞬间,由于瞬间的东西是易逝的,因而它不是人所追求的最高对象;第二层次为存有之爱,真实之爱。是个体对事物的实在性的追求,它帮助个体充实自身,从而达到自立境界;第三层次为原则之爱,伦理之爱。它表达的是个体对理性、意识的向往,是对自身能动性的表达;第四层次为信义之爱,忘我之爱。其意义是信仰崇高力量,崇拜理想偶像。是把自身与崇高对象放在一个时空之内,从而使自身与崇高同在。当个体处在不同的对象关系之中时,他的爱就会指向不同的层次。
      个体的所爱由特定的、小我之下的对象扩大到普遍的、大我之下的对象,只有在超我的状态下才能够做到。普遍的自我虽然是群的“我”,但他仍然是以每一个个体的属性的方式存在。他的普遍性仅仅是我们的一个抽象,在其现实性上,他就是单个的自我——当然是服从于群的普遍性的单个的自我。因此,他的爱很明显是小我的爱,是站在他个体的角度发出的爱。相反,超我由于已经不受制于眼前的群的羁绊,他就摆脱了小我的现实关系。他从自我的对象转向了非我的对象,他更全面地认识了“我”。他爱所有的对象,他愿意奉献给所有对象,他的存在就是代表第四层次的爱的存在,就是个体在超我阶段的高尚的德性。
      3.超我是信仰中的我
      信仰中的个体是自我不在自身的个体。由于信仰,个体的自我被寄宿在信仰对象那里。个体放弃他的自我——或者说个体的自我相信那个托管者能够比他把个体管 得更好——他直接地请求托管。自我甘愿放弃自己,个体也服从自我甘愿听从信仰对象的安排。从这一点看,处在信仰状态的个体是超我的。他已经不是他自己,他就是信仰对象的代言者,而信仰对象则成为决定个体一切的基本力量。
      迄今为止,任何信仰对象都是超乎群的普遍自我的对象。有些信仰对象希望普度众生,有些信仰对象希望救世济贫,还有些信仰对象希望传播普遍真理,它们都是超出个体的现实的理想世界,是个体为其设定的理想的彼岸,其超我的特性是明显的。
      信仰中的超我与上述其它超我相比,是一种风险较大的对象关系。这种对象的选择,并不是个体的实实在在的对象关系一步一步地演变而来,它跳跃式地来到个体的面前,因而有被个体盲目接受的可能。对于大多数个体来说,建立信仰关系或许可以起到解脱现实的自我所遭遇到的困境。
      4.超我是完善的我
      从个体追求对象的属性看,他的追求的最终的境界是群的普遍的自我的境界。每个个体都以此境界为追求的最终目标。这样一来,当个体追求到群的普遍的自我的阶段时,似乎对象世界被追求穷尽了,再也没有新的可以与之建立关系的对象了。此时在个体面前便可能出现“无”的状态,大多数个体满足到这一点就止步了。
      但对有些个体来说,到了这个阶段之后,“无”是他进一步继续追求的对象。他追求了“有”,又追求了“无”,所以他追求了完善。他在群的“万物止于此”的世界之上继续他的追求,因而是超我,是完善的我的开始。
       对“无”的追求其实就是对“有”的反思。因为“有”的对立面就是“非有”。“有”可以直接地去认识,“非有”正因为它是“非有”,是“有”的否定,它的根在于“有”,它来源于“有”,所以只有从“有”中才能真正地认识“非有”。但在这个时候,认识的方法已经不是去重复地建立以前那样的对象关系,而是对个体所经历的“有”进行反思。当这个反思完成之后,个体获得了对“有”和“非有”的认知,个体获得了全面的对象关系,相对于仍然处在“有”的对象关系中的“我”来说,他获得了超我。这个时候,他是完美的。
      任何普遍性的意义就在于它是共有的、大众化的、普通的、平庸的。因而,在群的普遍性之中,拥有个性的个体消失了,这时的存在只是群的存在。对于个体而言,群取代了个体的位置,群代表了个体的意义。因而,群的普遍状态就是没有个体、只有群体的状态,就是个体的无的状态。
      个体的无的状态与个体的源源不断的对象相矛盾,个体要超越“无”,个体通过超越“无”而走向“新有”,个体获得了超我。他不再为“普遍的我”所困,他超越了普遍,他抛开了平庸的对象,他因而走向崇高。与处在群阶段的普遍的自我相比,超我是比自我更崇高的我,他超越了以前的自我的狭隘视角,他就是完善的我。
      超我之所以崇高,还在于他恰恰从普遍中走来。他不同于个体初始阶段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特立独行。虽然,初始阶段的个体也是充满热情的、激勇的、与众不同的、时而会做出超出群的“超我”行动的,但是,那个时候的个体因为对象的局限他还没有完成对象关系的重大转变,他不能完全把握对象,更不能自主。因此,超我只能产生在普遍的自我之后。他是个体集普遍自我的品质于他自身。他来源于普遍,又超越普遍。对他而言,正因为经历了“普遍”的炼狱般的生活,他因此才变得崇高起来。
      三、超我的上升
      超我的特性表明了超我不是原地踏步的“我”,而是不断地推动“普遍的我”向前发展的力量。如此一来,如果说,个体与对象的相互作用就是个体通过不断地接受与选择对象从而实现“人是其对象之所是”的过程,那么,这里就留下了一个清晰的轨迹:人在个体形态上他还是一个肉身,他的自身自然只是经历了从幼小到成熟的转变,表面看,他还是广义自然界里的一个个体,一个自然物,他的外部形态与其他个体没有什么实质的差别;可是,从个体的内在本质看,个体由于接受和选择了诸多的对象,他被这些对象关系所建构,他形成了强大的自我以至超我,这些“我”使得个体充满了更多的“普遍性”,个体因而与更大范围的群体等同起来,他变成了迄今为止的所有的“群”的代表者,他等于“整体”,他变成了宇宙间的“绝对存在”。
      人类历史的整个过程向我们展现了一幅从自然属性向社会属性进化的人生轨迹的图景:一方面,自然属性看似是人自身自然的一种饱满的本质力量,但当它未能进入社会群体之中的时候,它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应该走向何方,它等于一个空在,所以,它在进入社会关系之前什么也不是,它就是广义自然界演化出来的一个胚体,一个将要盛装未来对象关系的躯壳。另一方面,人携带自身自然经由与原始自然界的斗争,与人化自然的交互作用,尤其是与他人确立对象关系之后,不仅人自身自然的自然性被赋予了新的意义,而且人自身自然中被不断地渗透着或者说滋长着各种对象关系的力量——这些力量化成感觉、知觉、表象、意识等精神实体并以“我”的名义对个体发号施令。如前所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社会关系在这些对象关系中起着主导作用。“自我”既在社会关系的引领下走向“普遍的我”,又在更大的对象关系的指引下走向“超我”,个体“我”正是在这种不断地超越前者的过程中与更大的对象世界“看齐”。这个时候,个体虽然在自然形态上还只是一个个体,但是个体的“我”与世界“整体”等同了。个体因为拥有过去那么多的对象关系,他拥有了整体的视角,拥有了整体的“我”,他成为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中最完善的人(参阅图ⅩⅣ)。


图ⅩⅣ人类发展曲线

图ⅩⅣ表明,如果不计异化关系等对人产生的阻滞作用,作为个体的人和整个人类的发展趋势大致有如趋近于X轴的渐进线。即: Y=1/X X﹥0 表明人是站在自然的对立面开始否定自然时才存在的;Y﹥0 表明人始终不可能脱离自然而独立存在。
      在个体的幼年状态,他纯粹就是一个自然物,一个动物,所以他是充满自然性的;同样,在人类的历史初期,原始人的自然性要比今天的人类多很多倍。可见,无论是个体一生的历史还是整个人类的历史,都向我们展示了这样的生命历程:他们从幼年到终年的转变就是从自然性向社会性的转变。在这一过程中,个体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统一,个体越来越接受了更大范围的群的整体属性,他不再站在本我的立场看问题,而是发动自我甚至超我尽可能地显现博爱。个体从一个简单的、几乎没有能动性的弱小的个体出发,经过一生的对象关系的交互作用,逐渐地演变成为一个复杂的、成熟的、集合了很多个体的共同属性、总和了人类诸多能动性的强大的个体——一个包含了所有整体属性的个体。

以上可见,从狭隘的个体的视角到整个人类的普遍视角,个体是在历史的不断地螺旋式上升的过程中完成这些步骤的,而推动这一过程的完成的本质力量,就是“超我”。正是因为不断地有“超我”产生,历史才进入新的“普遍的自我”的新阶段。在这里,“超我”就是历史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变革阶段,是个体身上的偶尔显露出来的“英雄气概”,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正因为“超我”的英雄气质,“超我”就不是“接受”的而是“选择”的。一个人是否愿意进入“超我”,这不是由他的对象决定的,而是由他的选择所决定的。因为在超我阶段,个体已经超越了群的普遍性,他是自由的,他向什么方向发展不是群说了算,而是他的选择所致。因此,“超我”的选择又是紧张的、孤独的和审慎的,他其实是性命之选择。
      四、无我之境
      1.普遍等于无

      当我们回顾个体一路走来的历史时,我们发现个体是一个很特殊的存在。从虚空到充实,个体所要到达的境界似乎是更多的“有”。但当个体获得了更多的“超我”之后,个体实际上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从“普遍的我”到“超我”,又从“超我”走向“更加普遍的我”的境界,个体最后发现“超我”不再是“超我”,他没有终点,他要把个体带向的就是永无休止的时空的普遍性之中,这一普遍性的出现,使个体走上新的虚空。
      在这里,他以前的“有”皆成为无用的有,因为这些“有”已经塑造了现在的个体,对个体而言,这些“有”已经成为他的过去。如果他要继续追求“新有”,他当然要以“旧有”做基础。可是,如果沿着“有”的思想路线,在“有”之上还是“有”,“有”实际上没有尽头。这就不能不令个体进一步发出追问:普遍的“有”聚合在一起到底是什么呢?建立在“普遍的有”之上的“我”难道就是完整的“我”吗?这里的“超我”经过无数次的上升之后,他发现“有”到了最后其实就是“无”,一切“有”在达到无限的普遍性时,“有”的具象性质就更加模糊,而抽象性质就更加显现,具象的“有”的背后其实隐藏着抽象的“无”,具象的“有”的本质就在于它总是和“无”在一起,正是因为“无”赋予“有”以应有的价值。于是,个体的指向发生了重大转向,他要将以前的“有”抛弃掉,他要追随普遍世界的另一面,跟随它们一起奔向更大的无的方向,在那里,因为它是无的世界,它将给予个体更大的自由,而个体因为充满了“有”,他只有在“无”的世界中才将这些“有”一一卸载,他自身成了“无我”,他将融化在这世界当中,他的“我”被虚化,他放空了自己。显然,个体拥有了这样的内心世界,个体才能与更强大的对象世界的“整体”相统一。
    “无”的意义产生于个体自身的有限性。个体的有限性表明,无论个体经历多少对象关系,他都会最终到达一个终点,这个终点十分明了地让个体归于一切皆“无”的状态。正因为如此,个体又是害怕“无”的,因为“无”其实和个体自身就是一个“有”相矛盾。未经历更多的“有”的炼狱的个体更是无法体会到“无”的意义。
       2.无产生于有之后
       无我之境的“无”就是对“有”的割舍。无我之境不是个体刚刚诞生时的那个“无”,因为那时个体的“无”是什么都没有,这样的“无”毫无根基,它只是虚妄,是纯粹虚空的状态,是没有经过对象支撑的空中楼阁,他经不起对象的诱惑,遇到对象时他就不能自已。因为他一直处在虚空之中,从未有过自我的成长过程,因而他什么都不是,他缺乏自主和自立的源泉;无我之境必须产生在“有”之后,正因为他经历了“有”,他又割舍了“有”,他的“无”便是对自身的否定,他融入更大的普遍性,他变成真理的化身,他要使自身升华到一个纯净的心灵世界之中,从而完成自身趋向崇高的转换过程。
      应该注意,我们常常对“有”和“无”的关系存在着一个重大误解,这就是把两者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在这里,“有”和“无”并不是两个板块或两个区域,而是整个世界的两个侧面。“有”本身包含了“无”,占有了“无”,如果割除了“有”,“无”就立刻显现出来;另一方面,“无”又支撑着“有”,让“有”的合理性不断地显现出来,如果没有“无”为这些“有”提供存在的空间,“有”是无法立足的。
      3.在无我与超我之间
      必须承认,无我之境是我们研究个体所获得的一个理想状态,是在理论上对个体对象关系演变的最高境界的一个把握。在现实中,个体进入无我之境至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其一,他在理性上真正地理解了“有”和“无”的意义,在情感上对“有”不再眷恋,在信仰上树立了一个崇高的偶像。其二,他必须脱离现实的社会关系,与一切现实的对象切割开来,他不再受对象的困扰,他自身的“我”才会淡化。其三,他将他的群体一并带进“无”的境界,他才能够置身于普遍的“无”之中。
      在这里,如果把进入“无我之境”变成逃遁,似乎不是个体的初衷。我相信,任何进入这个阶段的个体都不会甘心地做逃遁的“无我”,而更宁愿做“无我”之上的“超我”。如果说进入“无我之境”是对个体心灵的涤荡,那么,回到“超我”则是对个体涤荡之后的心灵的落实。如果不进入“无我之境”,个体就永远不能理解“有”的真谛,如果不退出“无我之境”,个体也就永远地归于沉寂。所以,优秀的个体其实总是徘徊在无我与超我之间。
      在现实中,超我不一定是全面的“我”,他可能是“我”的某个侧面。他不是集结了所有对象关系的“我”,而可能只是在某个方面、某个领域里超越了群的普遍性。对任何个体而言,获得全面地“我”当然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但在有限的生命时段内,个体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对象世界。因而,取得“我”的一个侧面的超越也是个体中了不起的事情。这个时候,如果对象是一个整体,对象由于其整体性而使其任何一个侧面都是它本身,取得了一个侧面的我也就是反映了整个对象的我。个体在某一个对象关系中超越了当时的群的普遍性,那就是崇高的我的显现。
   

唐震,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选自《接受与选择:关于对象视域与人的主体性研究》第十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10月第二版)